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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五行相生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(木火土金水)
(2)五行相克: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。(木土水火金)
《内经》把相克关系称为“所胜”、“所不胜”关系。“克我”者为“所不胜”,“我克”者为“所胜”。
(3)五行制化:在相生中有克制,在克制中求发展。相生相克相互平衡即为五行制化。
(4)五行相乘:即过度克制,次序与相克次序相同:木乘土,土乘水,水乘火,火乘金,金乘木。
(5)五行相侮:即反向克制,次序为:木侮金,金侮火,火侮水,水侮土,土侮木。
(6)母病及子:母行虚弱→子行虚弱→母子俱虚。
(7)子病及母:子病犯母:子行亢盛→母行亢盛→子母亢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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